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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:设有专门公署保护个人隐私


来源:晶报

 

原标题:香港:设有专门公署保护个人隐私

香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情况,与台湾有相近的地方。香港更早颁布了专门的法律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。不但如此,香港还设立了亚洲唯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——香港私隐专员公署。

成立于1996年8月1日的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,其职责是监察香港法例第486章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施行,其确保个人和公司(其他机构)认识自己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权利和义务。

这个公署的主要工作方式是通过教育、宣传和推广,培养香港公众尊重个人信息的文化。普通公民可以在公署官方网站上预订每个月2-3次的隐私权保护讲座,公署也经常会派员到香港的酒店和医院宣传推广“如何保护个人资料”。

根据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,如果香港居民感觉自己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或者不当商业使用,受害者可以向个人私隐专员投诉滥用资料者;被判定违反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,侵犯他人隐私、泄露个人信息的,最高可处以5万港元罚款和2年监禁。

虽然有专门的公署管理,有专门的法律规定,近年来,香港仍然发生了医院泄露汇丰银行近16万名客户资料、八达通公司向保险公司出售客户的个人资料等事件,引发港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忧。目前,香港各界正在就是否应该加强私隐专员公署权力、加大泄露私隐的处罚力度等问题展开讨论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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