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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声明
我公司在七月二十五日与湖南华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收购(宁乡金林广场与老汽车站土地开发项目)的
投资合作合同,由于华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与宁乡政府的沟通不到位,另华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某些方面有弄虚
作假的行为和事实,故此经董事会研究决定:停止对(宁乡金林广场与老汽车站土地开发项目)的收购合作。双方
可协商解除合作合同,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除合作。
特此声明
香港陆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
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十一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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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假的行为和事实,故此经董事会研究决定:停止对(宁乡金林广场与老汽车站土地开发项目)的收购合作。双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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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十一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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